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应诉,商则团队助力客户避免436万元损失



审理法院: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甲公司将某工程发包给乙公司的子公司,工程结算完毕后,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超付的工程款项。


二、代理经过

商则团队在接受被告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反复与当事人沟通以核实案件事实,多次研讨案件至深夜,从诉讼主体资格、诉讼时效、工程结算文件的效力、实付工程款凭证的真实性等多个层面出发,构建了扎实、全面的诉讼方案。而后迅速形成答辩意见、质证意见等法律文书,并起草、完善证据目录与证据册,与当事人商讨定稿后,及时递交法院。


三、审理结果

经两次开庭审理,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答辩意见,于2025年9月1日作出(2025)黔 2301 民初 9239 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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