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商则团队助力当事人达成调解,损失减少一半


审理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这是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对方为我方客户提供车辆维修服务,双方没有书面合同,一直是口头对账、定期据实结算。后来双方对维修款金额产生争议,对方因此起诉,要求支付剩余维修费,并承担违约金和律师费。


二、代理经过

接到本案委托时,当天已经快下班了,而本案第二天上午九点就要开庭。我们临危不乱,仔细分析了对方提交的起诉状和证据,并整理出一系列待确认事实细节。我们注意到,对方曾开出多张发票,起诉金额的依据也是这些发票,而且这些发票都已经被我方客户做账抵扣。现在双方没有书面合同,如果无法对这些发票给出合理解释说明,将会对客户极为不利。经过与客户深入沟通,原来双方已经对过总账了,就是在对方的工作场所对账的,也是对方公司法人的妻子通过微信将《对账单》发给了我方客户的公司员工。提前开具的发票金额与维修费无关,是年底为了凑发票才提前开的,而且是开完发票之后形成的《对账单》。只是后来双方对发票税款产生争议,才引发本案诉讼。我们认真记录了客户讲述的每一个细节,拟定了内容详实的证据目录,讲述了双方对账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参与人员等具体细节,并附上对应的证据。除此之外,我们还附上了双方之间全部维修费用的统计表作为证据,以佐证《对账单》的真实性。


三、审理结果

开庭当天,我们向法官讲述了事情的真实情况,并出示了《对账单》及对应的微信沟通截图。法官核实了证据的真实性后,组织双方调解。我们据理力争,坚持主张发票金额与实际不符、应当以《对账单》为准,并成功获得支持。最终本案成功达成调解,解决了双方一直以来的争议,成功维护了我方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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