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则法评|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规定及注意事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该规定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基础。在实际诉讼过程中,申请证人出庭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哪些人不可以作为证人

知道案件情况的法律主体均有义务出庭作证,即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亦可成为证人。

但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二、申请人出庭的时间限制及材料要求

申请证人出庭,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多数案件中需要在开庭前申请,但不排除法院通知的举证期限在开庭前的情况。

故如需申请人证人出庭,建议尽早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申请书后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对方申请证人出庭,己方能否拒绝?

在庭前未收到“对方申请证人出庭”通知的情况下,己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第七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表示不同意对方申请证人出庭。

 

四、一审未申请,二审、再审程序中能否申请证人出庭?

答:可以。

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未对证人出庭的程序进行限制,故即便一审程序中未申请证人出庭,在二审、再审程序中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

但需要注意的是,二审、再审程序申请证人出庭,需对一审中没有申请证人出庭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可能涉及逾期举证,导致证人作证内容不被采纳或被采纳但受到法院的训诫、罚款。

 

五、网上开庭时能否申请证人出庭?

答:可以。

网上开庭时,各方当事人通过法院发送的开庭链接进入庭审。故需提前与法官,提供证人的手机号码,请法官再发送一条开庭链接至证人处。证人可通过链接,登录网上庭审作证。

网上庭审中作证的效力等同于证人到现场出庭作证。

 

六、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

1、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的规定,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证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存在不被允许出庭作证的概率。

2、证人不得旁听庭审。在庭审开始时,证人需在庭外稍候,待庭审程序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再进入法庭陈述证言。

3、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即:证人可先书面证人证言后出庭作证,但出庭陈述时,不得宣读书面证人证言内容。而是应当组织语言,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4、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5、证人陈述时他人不得干扰。

6、通常情况下证人作证必须本人出庭,但证人因健康问题、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双方当事人同意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情况除外。

7、如存在多位证人,应分别进入法庭作证。

8、人民法院可以向证人提问,诉讼双方当事人亦可向证人提问。如确有必要,人民法院可要求证人之间进行对质。

 

参考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订)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修正)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