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商评 | 浅析追究破产管理人责任路径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破产制度也日渐成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不过,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与公司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实践中,存在个别管理人履职不尽责,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如:工作不尽职导致公司资产不当减少、损害公司员工利益、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等,部分管理人甚至存在不当收取管理人费用的问题。

那么,如果破产管理人存在不尽职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破产公司或有关主体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破产管理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为其他权利主体,至少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以纠正破产管理人的不当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会议提出申请,要求更换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债权人会议提出申请后,破产法院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法院会作出相应裁定,对管理人进行更换。具体可参考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2021)苏1323破51号之一号裁定书。

法院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宿迁广历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人及债权人与管理人M律师事务所就清算事务如何处理产生分歧,已经影响到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鉴于债权人会议要求更换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2月7日重新采用随机方式选定宿迁广历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解除M律师事务所的宿迁广历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管理人存在法定的违规情形,法院也可以主动作出裁定,解除破产管理人的职务。具体可参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1破135号之一号裁定书。

法院裁判要旨:

因北京L律师事务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宜担任北京粉丝在线广告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解除北京L律师事务所的北京粉丝在线广告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

主张管理人存在工作失职,要求对管理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发现管理人存在工作失职、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管理人进行处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可以作出处罚裁定。具体可参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渝司惩复6号裁定书。

法院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D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辞去管理人职务的理由均不属于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合理理由。该事务所申请辞职未获法院许可,仍坚持辞职并不再履行管理人职责,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处以罚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以债权人、债务人等身份起诉管理人

实践中,针对管理人,最常见的诉讼案件是: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认为管理人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因此提起诉讼,要求管理人赔偿损失。该诉讼对应的是《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301个案由:管理人责任纠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经检索现有案例,大多数法院都认为:这些诉讼实际上都是破产债权纠纷,应当通过债权人会议来提出异议,而不是单独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想要以此为由起诉,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并进行充分论证,证明确实是管理人存在过错才导致了损失的发生。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上述三种方案,是比较常见的、维护破产公司利益的方法。除此之外,如果管理人确实侵害了公司的整体利益,而又无人维护公司利益,这个时候,破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管,可以考虑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代表破产公司起诉破产管理人。不过,此种方法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在具体案件中,建议优先选用上述三种常规方案。

综上所述,破产管理人的利益与破产公司的利益并不是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下都完全一致的,如果破产管理人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有关主体可以向破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换管理人,或者要求对管理人进行处罚。如果因为管理人的行为导致利益受损,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