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商评(一)|借款人或出借人涉嫌犯罪,借贷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资金需求的不断提升,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成为一类较为常见的合同纠纷,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五年间,公开可查的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各类民事裁判文书就高达1373万余份[1]。

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借贷行为涉嫌或构成犯罪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司法实践中,与借贷行为有关的刑事犯罪最为常见的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以集资诈骗罪为例,同样是2017年至2021年五年,法院审理后做出的涉及集资诈骗罪的各类刑事裁判文书有1万余份;涉及贷款诈骗罪的裁判文书则为2600余份(数据来源同注释1)

因此,借贷经济活动中,借款人或出借人如果涉嫌犯罪,或已被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有关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诉讼,对涉及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成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难点。这一问题,显然也与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的财产利益密切相关。本文试从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角度,做一简要梳理。

“法无禁止即自由”,即使涉嫌犯罪,否定合同效力仍应慎重

一般情况下,对于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而又提起民事诉讼的,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有较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无效,其主要原因是,刑法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当民间借贷行为涉及到犯罪——例如出借人的资金来源于贪污受贿,又或者通过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贷款,这一类行为不仅损害到了一般主体的财产权利,更破坏了财产秩序与交易秩序,乃至国家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所涉及的民间借贷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基于对权利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即使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已经被生效裁判认定为犯罪,所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也并不必然无效。

其主要原因在于,从民事角度看,“法无禁止即自由”。刑民交叉案件虽然一方主体涉嫌了刑事犯罪,但在具体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并不必然会影响到另一方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在涉嫌犯罪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中,不能以刑事案件的认定、刑事责任的追究,来免除甚至对抗民事案件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来源于合同,合同效力的审查应当依据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果以刑事裁判、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来否定民事权利人的民事权益,则不利于正当私法权益的保护和正常经济活动秩序的维护,甚至会变相减轻违法犯罪主体所应承担的责任。

上述立法精神在有关司法解释中得到了体现。201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后于2020年8月、2020年12月做了两次修改。

其中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涉嫌犯罪时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5+5”种情形可被认定无效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构成犯罪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与否,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应的分别是以下几种情形: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违背公序良俗

* 恶意串通

也就是说,假如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够论证,有关借贷行为的做出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虚假表示或另有其他隐藏目的;相关借贷合意、支付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又或者借贷合同签订双方实际上是恶意串通,损害了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则有关民间借贷合同即可被认定为无效。

除民法典规定的上述情形之外,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还额外列举了几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被认定为无效。这些情形包括:

*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 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

* 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

*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

综上,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关主体、有关行为涉嫌犯罪或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仍应有效;但如果符合上述“5+5”种情形的,则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诉讼中不同主体对涉嫌犯罪民间借贷合同效力主张的选择

至此,我们对借款人或出借人涉嫌犯罪,借贷合同是否必然无效的立法背景、适用条件已经非常清楚。而实际上,不同的主体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中,对合同是否有效的主张,可以是不同的。

从出借人的角度看,都必然是希望至少获得本金返还,且一般情况下,借贷合同都会约定一定的利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这些利益,当然可主张合同有效。针对其他主体可能提出的合同无效主张,出借人可从合同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角度进行抗辩,突出对权利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同时,还可主张应避免不当干预进而损害私法自治下的民事行为和经济活动。

从借款人的角度看,除非有关行为的确涉嫌集资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已经触犯到刑律需施以刑罚处罚的程度,否则仍可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客观事实依法主张合同无效,通过合同无效的论证,来构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高额利息的逻辑基础。

从担保人的角度看,要区分两个层面:首先,在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担保行为本身。如果担保合同也有效,则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则要区分担保人是否有过错来认定担保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个责任范围,根据债权人、担保人是否有过错而不同。在最好的情况下,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作为主合同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当然也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就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即使担保人有过错,承担的民事责任也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综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中,一旦借款人或出借人涉嫌犯罪或已经被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所涉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我们建议,在遇到具体纠纷时,应根据上述分析,结合交易地位和诉讼地位,经过综合考量、专业分析后做出正确判断,以最大限度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释

[1]根据2022年6月1日查询Wolters Kluwer法律信息库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