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商评|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启动悬赏执行
悬赏执行,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悬赏金的执行措施。
一、强制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山东某电气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某资产管理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电气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中院在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系统及其它方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济南中院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公告发布后,张某某通过举报电话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山东某电气有限公司在某企业合并重整案中有申报债权”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根据该线索立即前往相关单位核实并冻结了该笔债权。经与破产管理人协调,被执行人山东某电气有限公司对某企业11511812.99元的破产债权作为其责任财产已全部执行完毕,按照之前悬赏公告确定的比例,在扣除悬赏举报人奖励金115万元后,剩余款项全部过付给申请执行人。
案例二:陈某某悬赏执行案
陈某某系两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始终抗拒、规避执行,既未到法院报告财产,也不履行义务。上述两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溧阳市车管所、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查明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走访被执行人陈某某户籍地、登记居住地,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据陈某某邻居反映,其长期在外务工。介于穷尽执行手段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法院遂分别于2018年7月、2019年5月对上述两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3月,案件申请执行人吕某向执行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执行法院于2020年3月26日作出对被执行人陈某某的悬赏公告,同时在法院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微博、本地论坛进行发布。2020年5月,被执行人陈某某迫于压力自行到法院接受调查,承认自身规避执行的错误,并向两案件申请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悬赏执行的优点在于:一是有利于发动广大社会群众的力量寻找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破解执行僵局;二是悬赏公告的广泛传播将极大程度上给予被执行人道德、舆论上的压力和法律上的震慑力,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二、悬赏执行的特殊情形
特殊情形包括多个举报人和多个申请执行人两种情况。
1.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由先举报的领取赏金。多个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共同获得赏金。
2.有多个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同一被执行人,仅部分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其他申请执行人,其他申请执行人不愿意申请悬赏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申请悬赏执行的申请人,并询问其是否放弃申请悬赏执行。不放弃的,应当由申请悬赏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自行负担悬赏金,未申请悬赏执行的其他申请执行人不负担悬赏金。
仅部分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并自行承担悬赏金,使得执行案件取得实际效果,但实际到位执行款不足以全部清偿所有债权的,执行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保证参与分配债权都有受偿的前提下,对申请悬赏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适当予以多分。
三、结语
悬赏执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事执行工作的重要方式,有利于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找”的问题。实务领域,一些大型保险公司还推出了执行悬赏保险,即申请悬赏的申请执行人投保后,赏金最终由保险公司支付。有些法院还跟保险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把投保执行悬赏保险作为实施悬赏执行的条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执行案件之十:四川广元利州区法院全国单笔最大执行悬赏保险赔付金案)执行悬赏保险的设立,为申请执行人悬赏、悬赏金的给付提供了更便利、更规范、更制度化的渠道,更有利于提高悬赏执行的可信度,对于发挥悬赏执行的功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