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GT公司与KM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
对于基本事实,双方各执一词,此时,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通过调取有利证据,说服法官支持我方诉求。
一、基本案情
当事人北京某公司诉请被告浙江某公司支付项目回款以及违约金,同时要求两位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代理经过
商则团队在接受北京某公司委托后,立即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细致梳理,在全面理清双方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制定诉讼策略,首次庭审期间,商则团队注意到主审法官所关注的重点在于项目回款的实际情况,然而,对此争议焦点,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有鉴于此,商则团队及时提出调查取证申请,经过积极沟通,成功争取到法院调查令,随即派出律师持调查令前往多地取证,取回证据后,法院组织二次开庭,在主要证据得以固定的情况下,商则团队又结合合同约定,详细的向法官说明了我方诉讼请求的基本逻辑与计算明细。
三、审理结果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可商则团队所提出的计算明细,并依照该明细,于2024年4月9日作出(2023)京0115民初9181号民事判决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