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百万XG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W女士借款纠纷一审案
审判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典型意义:
本案为借款合同纠纷,在面对涉及P2P网络借贷等情形时,应考虑有关主体是否涉嫌犯罪、是否适宜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案件处理。
一、基本案件
原告王某诉称:2018年9月30日,原告王某与被告B公司通过某网贷平台签订了《认购协议》,借款金额30万元、期限12个月,随后原告向网贷平台支付了30万元款项。王某认为,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王某与被告B公司成立借款合同关系。
2019年9月30日,该笔借款到期,王某没有收到任何还款及利息,遂提起诉讼。
二、代理经过
本所律师团队在开庭前一周接到B公司的委托后,马上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重点分析了该案涉及的P2P网络借贷情况,并绘制了法律关系图。
在此基础上,针对王某提出的诉讼请求,本所律师起草了答辩意见、质证意见等,对王某的观点进行反驳。主要答辩意见如下:
1.B公司未与王某达成借款合意,双方并不存在借款关系。
2.王某支付的款项为其向网贷平台支付,并未向B公司支付,双方也不存在事实上的借款关系。
3.王某系购买网贷公司的理财产品被骗,而该网贷平台已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三、审理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定该案存在P2P网络借贷的情形,不宜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开庭后次日,法院作出(2023)辽0102民初1355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对方当事人王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