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商则团队助力当事人以抵债方式回款350万
审理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本案被执行人天津某航空科技公司是一家航空科技公司,专注于航空领域的教育培训。申请执行人是北京某通航公司,专注于航空航材研发。2016年双方就案涉飞机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对价为1380万元。合同签订后,天津某航空科技公司陆续支付货款690万元,而北京某通航公司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案涉飞机。后因买方未及时支付剩余货款,北京某通航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天津某航空科技公司应支付尾款690万元及违约金。
二、困境与方案
被执行人身负多笔债务,早已被列入失信名单,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方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我们团队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石景山游乐场进行摸排,并购买门票进入被执行人经营场所,进行深入调查。最终锁定了案涉飞机的经营模式,并及时拍照、取证提供给了执行法院。
三、执行措施
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财产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多家媒体,并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等到石景山游乐园当场查封了案涉交易物“波音747”飞机。
四、以物抵债
涉案飞机于7月9日在淘宝经流拍后,应当事人同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2025)京0108执恢89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涉案飞机以流拍价350万元抵付被执行人应付执行款。
